中共重庆市潼南区委组织部
重庆市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
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和《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考核招聘224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重庆市潼南区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一,以下简称《岗位情况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及法律法规,作风正派,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且年满18周岁。
3.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业(执业)资格等。
4.年龄计算时间截止报名前一日。
5.自愿在潼南区服务3周年及以上(卫生计生系统服务5周年及以上),其中在招聘单位服务2周年及以上。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等规定的有关要求。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潼南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8年应届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未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留学人员。
四、报名、考点设置及现场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要求
采取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2种方式进行。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其中,教育系统潼南中学、潼南一中、潼南二中、教师进修校、大佛中学、电教教仪站、闇公中学、恩威中学、梓潼中学9个学校按具体岗位报名;新城幼儿园、江北幼儿园、实验幼儿园3个学前教育教师岗位打捆报名,《报名表》(附件二)上报考单位填为“幼儿园”,报考岗位填写“学前教育教师”;塘坝中学等12个学校56个教师岗位打捆报名,《报名表》上报考单位填为“其他学校”,报考岗位填写“教师岗位”;国土房管中心所6个专技岗位打捆报名,报考单位填为“镇街国土房管中心所”,报考岗位填写“专技岗”。打捆报名的岗位按考核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到低自主选择招聘单位)。
1、网上预报名
报考人员在2017年9月21日至10月11日期间将《报名表》投递至各主管部门电子邮箱(见《岗位情况一览表》。如:教育系统1105200534@qq.com、卫生计生系统794707113
@qq.com等。教育系统、卫生计生系统等单位设置多个考点的岗位,请在《报名表》中填写具体考点名称。报考时,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2个工作日左右反馈初审情况。网上报名情况供资格审查时参考使用。
网上预报名成功的考生须在相应考点资格审查时间内到场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区人力社保局、各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生须在现场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规定时间未到达的视为放弃)。
考生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应提供:(1)报名表原件,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2)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职业(执业)或职称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其中: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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