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住房城乡建委了解到,该委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压实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参建单位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切实做好汛期和夏季高温时段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除抢险排危作业外,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严禁11∶00至16∶00期间室外作业。
通知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对重点工程、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加大检查力度,对沿江、临河、傍山、临崖、城市易涝区,以及存在山洪、滑坡、坍塌、泥石流等灾害风险区内及其周边的工程项目实行重点监管;要密切关注天气和雨量变化,加强与气象、应急、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联系,做好预警预报;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安全生产重点岗位、重点环节专人24小时盯守等制度,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并妥善处理。
通知还要求,严禁擅自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违规加班加点。除抢险排危作业外,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严禁11∶00至16∶00期间室外作业;当日最高气温超过40℃(含40℃)时,严禁室外作业,采取降温措施后仍不能使室内场所温度低于37℃的,应全面停止施工作业。
此外,高温天气作业前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人员,应当调整作业岗位,不安排高温作业内容。
市住房城乡建委将结合“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执法检查等工作,对全市汛期和暑期高温时段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开展抽查督查。
来源: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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